土耳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双重征税协定(DTTs)中相互协商程序(MAP)申请的最新指南。本次修订是对2019年10月发布版本的更新,于2024年12月4日发布,并适用于自2022年1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MAP申请。
众所周知,MAP申请通常在许多双重征税协定的第25条中予以规定。该程序允许纳税人在不必依赖国内救济措施的情况下,将涉及双重征税的问题提交至其居住国或国籍国的主管税务机关,或另一协定国的相应主管机关。实质上,它是一种国际税务争议解决机制。
土耳其参与的所有双重征税协定均包含相互协商程序(MAP)条款。为进一步提升MAP的有效性,“相互协商程序”亦被纳入《土耳其税收程序法》(第213号法)第四部分的法定内容。尽管2019年指南的各章节标题大体保持不变,新版本在必要之处提供了更清晰的说明,并针对疫情后商业实践更新了行政事务相关内容,同时对部分章节进行了重组或扩展。此外,新指南还力求对内容进行精简和优化。
新指南涉及的关键主题及与2019年指南的区别:
双重征税协定(DTT)解释或适用相关的问题 相互协商程序(MAP)适用于解决纳税人收入(即税基)可能产生的任何双重征税问题。规定中指出,MAP程序可在以下情形启动:
- 用于解决因DTT解释或适用而产生的问题;
- 用于澄清DTT中未明确定义或未被充分理解的条款。
会议类型
在土耳其提交MAP申请 在土耳其,MAP申请应提交至以下地址:指南指出,MAP程序中的谈判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进行。本次新版中特别新增了关于面对面会议和线上会议的表述。
纳税人主张征税与双重征税协定(DTT)相悖的情形示例 根据MAP相关条款,纳税人可在多种情形下主张其所缴税款与DTT规定不一致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:
- 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(DTT)的《营业利润》条款,确定归属于常设机构(PE)的利润。
- 解决关于个人或实体是否被视为某一缔约国居民的问题。
- 确定在另一缔约国是否根据DTT《常设机构》条款构成常设机构。
- 处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(DTT)《关联企业》条款下,关联企业之间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定价问题。
- 处理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下的“利息”、“股息”、“特许权使用费”相关的问题,例如来源国(收入取得国)预提税,以及因付款人与受益人之间的特殊关系而征收的额外税费。
- 确定在另一缔约国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应根据相关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”条款被视为“雇佣所得”。
- 涉及纳税人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《受益权》条款被拒绝享受协定优惠的情形。
申请部分税款调整
指南明确指出,如果税款或税基可以分割,纳税人可以仅就属于DTT范围的部分提交MAP申请。
涉及多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多期税款
新版指南明确指出,对于涉及多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(即多个缔约国)的相互关联税务问题,纳税人可提交单一MAP申请;单一申请也可覆盖多个纳税年度的问题。
提交MAP申请所需信息和文件
所需文件与2019年指南保持一致,但对于转让定价案件所需信息,新版指南提供了更多细节说明。
提交MAP申请是否阻碍“本地”诉讼或和解?
新增两个问题:
- “提交MAP申请是否会阻止启动本地法律诉讼?”
- “提交MAP申请是否会阻止本地和解申请?”
预约定价安排(APA)在APA部分未作任何修改。
OECD网站与BEPS第14项行动报告 读者可访问经合组织(OECD)网站,查看土耳其关于相互协商程序(MAP)的国家页面,以及“第14号行动报告”(行动目标:提升争议解决机制效能),该报告隶属于《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》(BEPS)倡议。报告要求各国承诺按照最低标准,及时、高效、有效地解决双重征税协定下的争议。
BEPS第14项行动最低标准包含21项要素和12项最佳实践,用于评估各司法辖区在该领域的法律与行政框架。随着该标准的采纳,BEPS包容性框架成员国已同意:● 接受同业审查,以评估标准的执行情况。● 使用新开发的MAP统计报告框架报告相关统计数据。
土耳其在MAP方面的经验与应用
土耳其税务管理局旨在扩大和完善其在该领域的经验和实践。尽管土耳其已签署大量避免双重征税协定,但在MAP方面的实际操作经验——以及通常需要与其他司法管辖区达成共识的DTT解释或适用——仍然有限。土耳其的主要经验集中在出具税收居民证明和填写相关表格。迄今为止,土耳其已与奥地利、阿塞拜疆、希腊、沙特阿拉伯、德国和瑞士达成了相互协议。一个实际障碍是,与部分欧盟成员国不同,土耳其并未加入任何仲裁公约,该类公约允许缔约国通过仲裁解决特定的税收争议。因此,如果涉及土耳其的MAP申请在三年谈判期内未能解决,因缺乏仲裁协议,该争议可能会悬而未决。MAP案件的解决时间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复杂性,但税务管理局力争将处理时间尽可能控制在两年以内。结论 MAP是一种有效的国际机制,用于防止税收争议和双重征税,特别适用于无法通过国内渠道解决的案件。虽然MAP在土耳其尚未得到广泛应用,但新发布的指南标志着一个重要进展。我们鼓励所有纳税人密切关注这些发展,并在适用时充分利用MAP程序。
参考资料
土耳其MAP指南链接如下:
https://www.gib.gov.tr/sites/default/files/fileadmin/CifteVergilendirme/KAU_Kilavuzu2024.pdf
土耳其MAP指南(英文版)链接如下:
https://www.gib.gov.tr/sites/default/files/fileadmin/CifteVergilendirme/MAP_Guidelines2024.pdf
土耳其争议解决概况:
OECD第14项行动报告: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