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第3568号法》及相关法规的范围内,可代表贵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出具以下宣誓注册会计师报告。
- 企业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(全套认证)服务,
- 免税收入认证服务
- 根据《公司税法》第5/1-(e)条规定的免税收入
- 根据《公司税法》第5/1-(f)条规定的免税收入
- 投资激励豁免
- 实收资本评估、可转增资本的内部资源评估及对股东债务评估报告服务
- 特殊目的宣誓注册会计师报告服务
- 在公司收购、合并及分立情况下出具的股东权益评估报告
- 在减资过程中出具对债权人权益未受损害的认证报告
- 退还多缴及误缴税款过程中所需要出具的报告
- 根据2022年6月24日第10250号银行监管与监督机构(BRSA)决议,银行要求出具的土耳其里拉贷款注册会计师(CPA)报告服务。

